2021年至2023年期间,杨X多次向吴X出售轮胎及提供补胎服务,形成长期买卖及服务合同关系。2023年11月3日对账结算,吴X欠杨X货款98000元,杨X催讨无果后向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福建宁德冯从福律师自2014年起在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执业,接受杨X委托代理此案。
冯从福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功底扎实。接受委托后,其协助委托人梳理了双方交易期间的结算凭证、对账记录等证据,清晰证明截至2023年11月3日吴X欠款98000元的事实,被告对此无实质性异议,为后续调解奠定了事实基础。
在案件调解阶段,考虑到被告有履约意愿但无一次性偿付能力,冯从福律师精准评估案件风险,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路径。他综合考量诉讼周期、执行难度及被告实际偿付能力,建议委托人接受法院调解以分期付款方式实现债权,避免“胜诉但执行难”的困境。
同时,冯从福律师成功设计“加速到期条款”,在调解协议中坚持加入“任何一期逾期,全部未到期款项视为到期”的条款,增强了调解协议的约束力和可执行性。此外,他通过向委托人说明让步金额与可能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时间成本及执行风险相比是合理划算的,让委托人让步8000元,并承担减半后的诉讼费1025元,促成被告签约。
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吴X分三期偿还货款,若违约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冯从福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务实策略为委托人化解纠纷,他是宁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等,还获福建电视台《律师在现场》维权律师称号,其专业形象获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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