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9日,对原告王X来说是个不幸的日子。他骑电动车时与被告苏X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身体受到严重伤害。交警认定王X负主要责任,苏X负次要责任。王X住院14天,被诊断为脑挫伤、骨折等,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50天、护理期60天、营养期60天。事故车辆虽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但王X要获得合理赔偿依然困难重重。王X起诉要求三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1.7万余元,然而在自己负主责的情况下,要实现这一诉求谈何容易。
在这关键时刻,毕罗春律师介入了此案。毕罗春律师是浙江崇鑫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1年起正式执业,截至当前累计承办各类案件超过700件,涵盖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多个领域。执业之前,他曾长期担任大型民营企业法务,积累了宝贵的法律应用能力与商业合规意识。自执业以来,他始终以严谨、细致、专业为工作准则。
毕罗春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进行了详细的证据收集工作。为了提高误工费标准,他提交了王X的银行流水、工资证明及饭贴说明。这一系列动作并非简单的材料收集,而是毕罗春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经验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深知这些材料对于确定王X真实收入的重要性。通过这些详实的证据,法院最终采信王X月收入为7493.7元,高于保险公司认可的5000元,误工费获赔37468.5元。
在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上,毕罗春律师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精准计算,扣除王X母亲每月235元养老保险后,为王X争取到了5617.75元的被抚养人生活费。这一过程需要对相关法律规定有深入的理解和准确的运用,毕罗春律师凭借自己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做到了精准计算。
在庭审策略方面,毕罗春律师更是表现出色。虽然原告王X负主要责任,但他通过有理有据的辩论,争取到次要责任方承担40%的赔偿比例,高于法定最低的30%。同时,鉴定费、精神抚慰金等多项赔偿也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最终,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93893.84元,原告实际获赔约189653.84元。毕罗春律师在原告负主责的不利局面下,通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伤者的合法权益。毕罗春律师始终坚持在复杂事实中梳理法律逻辑,制定务实有效的诉讼或谈判策略,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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