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征收补偿纠纷
2021年,上海市黄浦区某公房被纳入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款共计9274798.27元。原告童女士认为自己及子女家庭应为共同居住人,要求分得一半补偿款。被告童先生(涉案房屋承租人)、沈女士(其配偶)、童小姐(其女儿)共同委托李晶律师代理。李晶律师所在的上海博象律师事务所,在民商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李晶律师本人也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公司类、知识产权类等案件。
接受委托后,李晶律师详细梳理了涉案房屋的历史承租变更材料、户籍变动记录、居住情况以及原告家庭曾获得的福利分房证据。她向法庭指出,被告童先生于2006年经合法程序变更为承租人,原告从未提出异议;原告配偶曾于1983年、1995年两次获得单位福利分房,并于1997年购买公房产权,属于享受过住房福利;原告家庭长期不在涉案房屋居住,不满足“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同住人条件。同时,她强调被告家庭长期居住涉案房屋,他处无福利住房,应当多分补偿款。
最终,法院认定原告童女士及其子诸先生虽户籍在册且曾居住,但无证据表明其在本市他处取得住房福利,仍符合同住人条件,各分得164万元;原告之媳梅女士、孙女诸小姐虽户籍在册,但无证据证明实际居住,不符合同住人条件,无权分得补偿款;被告童先生、沈女士、童小姐均符合同住人条件,且长期居住,他处无福利住房,酌情多分,共同分得5994798.27元(约占总补偿款的64.6%)。
间隔三年:信任在时间中沉淀
在第一次委托的案件结案后,李晶律师并没有与童先生一家断了联系。她会定期回访,了解童先生一家的生活情况,也会提供一些法律方面的建议和提醒(这里不写经律师梳理本案后,等表述,可理解为在交流中自然提及相关法律知识)。童先生一家对李晶律师的服务非常满意,也将她推荐给了身边有法律需求的朋友。
在这三年间,李晶律师继续深耕于民商事领域,承办了各类案件,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多件,在公司、婚姻家事、房产、合同、著作权刑事案件、商标刑事案件等领域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她还是上海、四川、河南地区法院律师调解员,中国中小企业调解中心协会成员,凭借专业的知识和耐心的服务,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
合同纠纷再携手
三年后,童先生一家遇到了合同纠纷。他们没有犹豫,再次找到了李晶律师。这次的案件与上次的公房征收补偿纠纷完全不同,是关于一份商业合同的履行问题。争议金额较大,涉及的法律条款也较为复杂。
李晶律师接到委托后,再次展现出专业和负责的态度。她重新审视了案件,虽然和上次案件类型不同,但她依旧仔细收集证据,对合同条款进行逐字逐句的分析。与第一次不同的是,这次她更注重对合同签订背景和交易习惯的调查。她通过与相关人员沟通,查阅大量的行业资料,找到了对童先生一家有利的证据和法律依据。
在处理这次合同纠纷时,李晶律师依然保持着节省诉讼成本以及快速精准反应的特点。她与对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沟通和协商,争取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在协商过程中,她充分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谈判技巧,为童先生一家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解决方案。
信任延续:客户的认可
最终,这次合同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童先生一家对李晶律师的服务再次表示满意。后来童先生对朋友说,选律师就要选像李晶律师这样,不管遇到什么案件,都能用心去处理,让人放心。李晶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负责的态度,赢得了童先生一家的长期信任,也为自己积累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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