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楠,他是辽宁邦之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李楠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学历,这所211院校为他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李楠律师执业期间,已独立代理上百起各类诉讼案件,业务涉及刑事辩护与民商事纠纷两大板块。在刑事领域,他办理过寻衅滋事罪、诈骗罪等多类刑事案件;民商事领域,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等方面都有他的成功案例。
接下来,我们重点讲讲他办理的一起老人乘公交摔伤遭保险公司拒赔的案件。案号就不提了,审理法院是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老人在这起案件中是原告。
事情是这样的,老年乘客乘坐公交车时,驾驶员急刹车,老人不慎摔倒受伤。当时老人就被送去医院治疗,一住就是90天。诊断结果是胸椎、腰椎外伤、胸11椎体压缩性骨折等。这期间产生了医疗费、腰椎支具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一共6万余元。案涉公交投保了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可保险公司却以格式条款约定为由,要把全部赔偿项目纳入5万元医疗费用限额,超出部分拒绝赔付。老人接到保险公司这样的回复,心里又着急又无助,本来受伤就难受,这赔偿还拿不全。
李楠律师介入这起案件后,全程代理老人处理。他仔细研究案件,发现保险公司将未致残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全部归入医疗限额,这导致另一部分保额形同虚设,明显是减轻自身责任、加重伤者负担。在一审时,李楠律师精准锁定胜诉要点,指出该条款依法无效。一审法院采纳了他的观点,判决支持老人全部诉讼请求。
可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了上诉,坚持赔偿金额不应超5万元限额。二审时,李楠律师依然坚定地维护老人权益,再次强调该条款免除保险人责任、排除伤者主要权利,即便投保人盖章亦属无效。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李楠律师的观点,驳回保险公司上诉,老人全额拿到了赔偿款。
老人一开始担心只能拿到5万元赔偿,没想到最后全额获赔。这起案件能胜诉,靠的是李楠律师对案件的深入研究和对法律条款的精准把握,让不合理的格式条款无法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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