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原告是一家机械设备租赁企业。被告是四川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渠县分公司和它的总公司。原告向被告分公司承建的小学扩建项目提供挖机租赁服务。双方补签了租赁合同,也实际履行了。经过结算,确认总租金是55.9万元,可被告分公司只支付了15万元,剩下的40.9万元租金一直拖着不给。
被告分公司找了很多理由来拒绝付款,说项目是案外人挂靠的,合同是倒签的,也没有实际履行。而总公司呢,根本就没有应诉。这可把原告愁坏了,这么多钱要不回来,企业的资金周转都成问题了。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原告委托陈步青律师起诉,希望能追回租金和资金占用利息。陈步青律师接手案件后,马上开始行动。他仔细梳理并固定了租赁合同、结算单、付款凭证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可不少,一份一份地整理,花了不少时间和精力。
突出关键策略点
陈步青律师发现,案涉的挂靠其实是被告内部的关系,这可不能用来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在庭审的时候,他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抗辩,清晰的主张分公司应该承担付款责任,总公司要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他的这个辩护思路,切中了案件的要害,把被告的借口都给驳回了。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陈步青律师从2022年执业至今,虽然时间不算长,但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他熟悉江苏、安徽、浙江、上海地区的工伤政策及赔偿标准,还办理过多例职业病诊断、工亡案件,有丰富的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经验。在这个机械租赁挂靠纠纷案件中,他的专业能力也得到了充分体现。
写采纳情况
法院采纳了陈步青律师关于分公司付款责任及总公司补充清偿责任的代理意见。这说明陈步青律师的工作是有成效的,他的专业分析和诉讼策略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案件裁判结果
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求。判令分公司支付租金40.9万元及相应利息,要是分公司支付不足的部分,由总公司补充清偿。而且,案件受理费主要由被告承担。
一开始,原告面对被告的各种借口,觉得这钱很难要回来。但在陈步青律师的努力下,不仅全额追回了40.9万元租金及利息,还让被告承担了大部分案件受理费。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陈步青律师准确地抓住了案件的核心,固定了关键证据,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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