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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争权益,韩女士成功争取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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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2 · 108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航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黑龙江牡大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310202411764409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9889930567
代表案例:12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专利代理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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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韩女士拿着离婚诉讼材料,满心期待,可被告却在债务分担上寸步不让。这起离婚纠纷里,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分担成了双方的核心争议,结果究竟如何?
离婚争权益,韩女士成功争取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

韩女士和刘先生在多年前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后来刘先生外出打工,两人分居近五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韩女士独自抚养孩子,承担着家庭的重担。她觉得,离婚是解脱,自己的诉求也合情合理,问题应该不大。

然而,事情没那么简单。刘先生虽同意离婚和孩子归韩女士抚养,也同意房子归女方,但在抚养费债务分担上,和韩女士产生了巨大分歧。刘先生只愿支付少量抚养费,还以给过韩女士钱为由,拒绝分担债务。韩女士自己和刘先生沟通,却毫无进展,她焦虑万分,开始自我怀疑,不知道该怎么办。

经人介绍,韩女士找到了黑龙江牡大律师事务所的刘航律师。刘航律师有着丰富的婚姻家事案件处理经验。

刘航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刘先生给韩女士的转账记录里,有几笔备注是“家用”。这看似平常的备注,成了扭转局面的关键。

围绕这个细节,刘航律师指导韩女士整理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费用支出记录,调取银行流水,以证明这些转账是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并非偿还债务。

庭审中,刘先生坚称给韩女士的钱就是用于偿还债务,不应再分担共同债务。刘航律师则指出,转账备注“家用”,说明这些钱是用于家庭生活,不能视为偿还债务。最终,法院结合双方情况,判决准予离婚,孩子由韩女士抚养,刘先生每月支付合理抚养费,房产归韩女士,共同债务双方各承担一半。韩女士原本紧张的心,此刻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记住这几点,在离婚纠纷中维护自身权益:第一,保留好转账记录和备注,证明款项用途。第二,整理家庭生活费用支出凭证,以备不时之需。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离婚时涉及财产和债务问题要谨慎处理。案子里,刘航律师抓住转账备注这个被忽略的细节,帮韩女士理清争议、守住权益,在黑龙江牡大律师事务所成功为她打赢了这场离婚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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