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正在激烈进行。原告济南XX公司与被告深圳XX公司就工程标段和利润分配争执不下,气氛紧张。代表深圳XX公司出庭的鹿静律师,沉稳冷静,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逐步理清案件脉络。
鹿静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六年,她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学本科,现任江苏立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年来,她承办案件已逾1500+件,在民商事建设工程、婚姻家庭、刑事等多个领域都有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
在上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济南XX公司混淆工程标段,认为与深圳XX公司的合作包含示范单位精装修工程,要求分配该部分利润。鹿静律师通过仔细审查合同和相关证据,发现《合作协议》中并不包含示范单位精装修专业分包工程,且济南XX公司未能举证其对该工程投入资金或实施技术管理工作。她从合同签订时间、双方职责约定等方面进行分析,清晰地界定了双方的合作范围,最终法院确认两个标段为不同项目,为当事人挽回70余万元经济损失。
在另一起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潘XX要求被告魏XX支付欠款377000元,并要求中阳XX公司、江苏XX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鹿静律师代表江苏XX公司参与诉讼。她深入研究案件事实,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分析出中阳XX公司、江苏XX公司与潘XX并非涉案合同主体,潘XX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责任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法院采纳了她的观点,驳回了潘XX对江苏XX公司的诉求,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鹿静律师认为,律师的职责不仅是为当事人争取胜诉,更要在法律框架内,通过精准的分析和判断,为当事人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她始终坚守法律初心,以专业、负责、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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