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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权益纠纷,仲裁获赔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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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2 · 140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曾海彬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任
律所:北京市百瑞(广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202510944353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320174110
代表案例:7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曾海彬律师现任‌北京市百瑞 (广州) 律师事务所‌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广州分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主要专注于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辩护业务。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本人深耕于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婚姻家事领域,尤为专精于刑事案件(占比约70%以上),同时在财产类、走私类、职务类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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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女职工产假权益纠纷中,厘清多家关联公司交替用工的劳动关系主体是关键难题。身为全国刑事委员会委员、广州刑事委员会主任的曾海彬律师,秉持做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好律师这一理念,精准论证公司规章制度违法、奖励假权利不因返岗而丧失、生育津贴差额应予补足,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两项产假待遇全额支持,获赔近3万元。
女职工产假权益纠纷,仲裁获赔近3万元

当事人冯女士找到律师时,提出了三个诉求,一是索要未足额支付的劳动报酬,二是要求未休产假的补偿,三是获得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这起案件的难点颇多,首先,冯女士长期在多家关联主体间交替用工,社保也由不同被申请人交替缴纳,确定劳动关系主体十分困难。其次,公司《员工手册》约定产假90天低于法定标准,这一规定是否有效存在争议。再者,冯女士仅休90天产假就返岗,她主张的80天生育奖励假工资及生育津贴与原工资差额能否得到支持,也是一大难题。

曾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对冯女士与各关联公司的用工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收集了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据,以确定劳动关系主体。在庭审中,曾律师指出公司《员工手册》中产假90天的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属无效。对于冯女士返岗的情况,曾律师认为返岗并不意味着放弃奖励假,公司应支付80天生育奖励假工资。同时,生育津贴低于产前平均工资,公司也应补足差额部分。

最终,仲裁委采纳了曾律师的观点。关于未足额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但在产假待遇方面,第一被申请人需一次性支付冯女士生育奖励假工资21186.37元,以及产假工资差额8314.84元,合计近3万元。

结合广东地区的办案经验,在处理劳动纠纷案件时,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至关重要。像本案中,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据,对于确定劳动关系主体起到了关键作用。同时,对于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审查也不容忽视,要善于发现其中违反法律规定的部分,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此外,在主张权益时,要准确引用法律条文,进行合理的论证,提高胜诉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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