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和孙先生是朋友。孙先生因生意周转,向赵先生借了40万,还写了两张借条。赵先生觉得有借条在,这钱肯定能要回来,就没太在意转账记录的事。
可到了还款时间,孙先生却没还钱。赵先生多次催讨无果,心里开始慌了,自己去和孙先生沟通,孙先生根本不搭理他。赵先生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反复想不通,自己明明借了钱出去,怎么就这么难要回来。
后来,赵先生经人介绍,找到了浙江慈鼎律师事务所的施贝贝律师。施贝贝律师执业八年,在债权债务纠纷方面经验丰富。
施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赵先生名下有一家公司。这个细节成了扭转局面的关键。
施律师围绕这个细节制定策略,指导赵先生提供了公司的工商信息,以此证明赵先生有现金出借的能力,强化了借条的证明力。
庭审中,孙先生经法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也未作答辩。施律师代理赵先生清晰陈述事实,提交证据。施律师指出,借条是证明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的直接证据,本案借条内容清晰、形式完整,且由被告亲笔签名,本身就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同时,赵先生名下公司的工商信息也能侧面证明其有现金出借能力。
最终,法院依据赵先生的主张及证据作出缺席判决,全额支持了赵先生的诉讼请求。听到判决结果,赵先生原本极度紧张的心情一下子放松了,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大额借款最好通过转账,并备注借款用途。第二,没有转账记录时,可找其他证据证明出借能力。
这起案子告诉我们,即便没有转账记录,有借条和其他辅助证据,大额借款也能要回来。在这个案子里,施贝贝律师抓住赵先生名下公司工商信息这个关键细节,强化借条证明力,让赵先生成功拿回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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