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辩护案件里,通常情况下,对于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涉案资金流转频繁、当事人获利的案件,辩护律师多会在审判阶段重点进行罪轻辩护,强调当事人的从犯地位、认罪态度等情节,希望以此获得从轻处罚。他们往往侧重于在法庭上进行激烈的辩论,试图说服法官减轻量刑。
然而,在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这起案件中,李鉴春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李鉴春律师拥有十余年刑侦预审、两年大学法学特聘讲师工作经历,执业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实战经验丰富。他在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系统化、分阶段的辩护工作。在审查批捕阶段,第一时间会见万X,全面了解案情,确认其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为初犯、偶犯,无前科。同时动员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随后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其从犯地位、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
按照常规的辩护路径,可能的结果是当事人被批捕,进入审判阶段后,即便能争取到从轻处罚,也可能面临较长时间的羁押和较重的刑罚。一般此类案件可能会被判处较长刑期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实际结果是,检察机关采纳了李鉴春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后续的审查起诉阶段,李鉴春律师继续跟进,结合案件进展及万X的悔罪表现,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建议,在起诉时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与常规结果相比,李鉴春律师通过分阶段的精准辩护,成功在批捕阶段阻却羁押,为当事人后续的辩护创造了有利条件,并最终实现了轻缓化处理,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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