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5日,对于许某一家来说,本是平常的一天,然而命运却在此刻悄然转折。许某(男,2008年11月出生,未成年人)通过QQ结识了被害人瞿某(女,2009年12月出生),二人互告年龄后当晚确立恋爱关系。次日,许某邀约瞿某外出游玩,下午许某先行返回家中。当晚19时许,瞿某联系许某称无处可去,许某便邀其到家中。之后,二人在许某卧室内自愿发生了性关系。
谁能想到,这看似平常的一段经历,却在2023年9月28日掀起了轩然大波。公安机关以许某涉嫌强奸罪对其取保候审,随后侦查终结移送随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机关认为,许某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许某一家陷入了巨大的恐慌与无助之中,未来仿佛被一层阴霾所笼罩。
这个案子交给了湖北随州黎芳律师。黎芳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在随州本地深耕法律服务已达10余年,是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她擅长婚姻家事、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等9大核心领域,累计办结案件300+,在随州当地口碑极佳。
接受随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黎芳律师迅速展开工作。她深知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如何证明许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首先,她重点梳理了QQ聊天记录、双方年龄证明、谅解书等关键证据。从聊天记录中可以清晰地看出,许某与瞿某是自愿恋爱关系,案发当晚二人发生性关系系瞿某主动联系并自愿前往许某家中,双方均无强迫行为,瞿X亦明确陈述系自愿。
同时,黎芳律师还开展了社会调查,向检察院提交许某在校表现、家庭监护情况等材料,证明其无社会危险性,无再犯可能。并且,她积极协助双方家庭沟通,最终取得了被害人法定代理人的书面谅解,消除了社会矛盾。
在辩护过程中,黎芳律师准确援引“两高两部”关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中“年龄相近、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她指出,许某与瞿某年龄相近(相差不足一岁),二人系未成年人之间基于恋爱的自愿性行为,未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也未对被害人造成身体或心理严重伤害,完全符合“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情形。
最终,检察院经全面审查,采纳了黎芳律师关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认定许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作出不起诉决定。
黎芳律师始终秉持着“勤勤恳恳做事,认认真真做人。用心用情办案,做一名有灵魂的法律人”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她不仅精准运用法律知识为许某争取到了无罪不起诉的结果,更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她用专业与温情,为许某保住了继续求学、回归社会的机会,也让我们看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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