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一位原告,在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受被告一聘请,在郑州某项目做钢筋绑扎及带班管理工作。双方口头约定劳务报酬按400元/天算,结算下来,原告劳务报酬一共66000元,扣除已预支的21000元生活费,被告一还欠45000元没给。
原告多次向被告一和被告二催收这笔钱,可都没结果。这可把原告急坏了,辛苦工作的钱拿不到手,心里别提多焦虑了。无奈之下,原告委托了贵州宣典律师事务所的罗心艳律师来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共同支付拖欠的45000元劳务报酬、相应逾期利息及1490元维权费用,还得承担诉讼费用。
被告一辩称案涉款项该由被告二支付,说原告和被告二存在劳务合同关系,而且已支付的21000元也是被告二转的;被告二则说自己和被告一没任何合同关系,这劳务纠纷和自己无关,不该承担付款责任。双方各执一词,这案子看起来挺复杂。
罗心艳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了一系列工作。她先梳理案件事实,固定了原告为案涉项目提供劳务、双方结算后确认尚欠45000元劳务报酬的相关证据,明确了原告的核心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2024年7月,案件由法院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罗心艳律师到庭参加诉讼。在庭审中,她充分举证质证,清晰地陈述案件事实,主张二被告承担共同付款责任。同时,她还就逾期利息计算标准(年利率3.85%,自2022年1月29日起算)及维权费用的主张进行了详细说理。
针对二被告的答辩意见,罗心艳律师逐一反驳。她指出被告一没举证证明原告与被告二存在劳务合同关系,也没举证证明其与被告二存在关联;被告二的抗辩虽然否认与被告一的合同关系,但没有相反证据能推翻原告提供的劳务事实相关证据。庭审中,法院就案件关键事实向原、被告进行调查核实,罗心艳律师积极配合法院查明案件核心事实,为案件裁判提供了清晰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认定原告与被告一之间的劳务合同关系依法成立,被告一拖欠劳务报酬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付款责任。因为被告一没举证证明原告与被告二存在劳务关系,也没举证证明已支付的劳务报酬是被告二支付的,所以驳回原告要求被告二承担责任的诉请。
关于逾期利息,法院酌情支持以45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45%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由于双方未约定维权费用,法院对原告主张的维权费用未予支持。最终判决被告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劳务报酬45000元及相应逾期付款损失;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30元,由被告一负担。若被告一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原告最初担心拿不到被拖欠的报酬,经过罗心艳律师的努力,核心维权诉求得到了法院支持,成功追回了拖欠的劳务报酬及相应逾期损失。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罗律师细致地梳理证据,在庭审中清晰有力地举证质证和反驳对方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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