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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停运损失赔偿之争,保险理赔终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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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2 · 186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满林强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497人 执业8年
律所: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1201810072129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咨询电话:15887849100
代表案例:3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医院工作经历;主办人损类案件,固定的专业化方向及突出的专业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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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运输车辆因事故停运产生损失,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接手本案的满林强律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的赔偿,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停运损失赔偿之争,保险理赔终获胜

吕X正常驾驶的大型普通客车,会在2019年2月17日凌晨遭遇一场飞来横祸。黄X驾驶的小型轿车在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导致吕X的客车与之相撞。事故发生后,客车受损严重,经过14日的修理才恢复运营。然而,这14天的停运,让吕X遭受了60000元的停运损失,还有司乘人员修理车辆的食宿交通费等其他损失。更让吕X绝望的是,保险公司以该部分损失不属于直接损失为由,拒绝赔偿。这对于靠运输为生的吕X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他不知道该如何挽回自己的损失。这样的案子,满林强律师执业多年来已经办过1000余件。

满林强律师登场,他是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高级权益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自2018年开始执业。做律师前,他曾是云南昆明某交警队特邀调解员,这让他对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独特视角。他深耕于工伤(工亡)、道路交通事故等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0余件,尤为专精于工伤不予认定案件。他曾办理的潘某诉云南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221户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系《民法典》施行后云南省首例高空抛物引发的诉讼纠纷,判决胜诉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及普法宣传作用。

接手案件后,满林强律师凭借600余起案件的经验,注意到保险公司在免责条款告知方面可能存在漏洞。曾经在交警队做特邀调解员的经历让他知道,关键不在保险公司简单的口头告知,而在是否有书面的明确说明。那个办理高空抛物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经历,让他在这个案子里做到了极致——例如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仔细研究保险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

诉讼过程中,满林强律师仔细调查了保险公司与投保人黄X之间的投保过程。他发现,黄X在向保险公司投保时,保险公司未向其提供书面保险合同,更未对保险合同中所涉及的免责条款进行明确告知,只是简单出具了保险单。而保险公司也未能举证证明其履行了说明义务。

这一发现成为了案件的决定性一步。满林强律师以此为突破口,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他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负有举证证明其履行了法定明确说明义务的责任,否则免责条款不产生法律效力。最终,法院采纳了满林强律师的意见,判决被告中国XX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付原告因本次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停运损失41220元,交通费315元,住宿费173元,共计41708元。

满林强律师表示:“法律是工具,利益最大化是目的。我们要通过法律手段,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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