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是不是能办理取保候审
更新时间: 2021-09-02 11:29:03
律师解答
公安局能办理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都可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且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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