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信步律师事务所
张文律师,男,法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法硕在读,现为广东信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青年委员会主任。 张文律师从业以来,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为企业从非诉或诉讼的角度灵活处理了多起企业面临的难点疑点问题。在诉讼业务中,办理过各类经济纠纷、刑事辩护、劳动纠纷、知识产权侵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及婚姻、继承纠纷等多方面的业务。 在惠州某建筑公司(原告)诉惠州某实业公司(被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代理被告,面对原告对公司高达3100万元的索赔,通过梳理证据和诉讼策略的设计,提出反诉要求原告赔偿工期延误违约金及损失3040万,工作成果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肯定。 在代理广东佛山陶瓷企业的十几起买卖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中,成功帮助公司唯一股东免赔超千万元;在办理广东多家知名陶瓷、卫浴和厨卫电器企业的知识产权侵权系列案件中,帮助企业维权并获赔达200万元。 在刑事案件中作为法律援助指派律师或辩护律师,多次和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多方调查,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或辩护意见,最终成功帮助被告人争取到相对不起诉、缓刑或无罪。 张文律师办案风格严谨耐心,工作稳健、诚信,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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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侮辱诽谤罪的法律追诉期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诽谤罪的起诉追溯期为五年,其缘由在于诽谤罪的法定最高刑期通常设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所谓起诉追溯期,即是法律设定的对罪犯实施刑事诉讼的期限限制,这一规定的基础便是最高可能判处的刑罚。而起诉追溯期的概念,则是指刑事法律所规定的,对于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侮辱罪和诽谤罪的司法鉴定标准的明确规定关于侮辱罪的立案准则:若有证据证明存在相应的侮辱行径,并且情节严重的话,法院应考虑接受自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并做出立案裁决。

关于侮辱诽谤罪立案标准的法律探讨关于侮辱诽谤罪的立案标准,这一议题的复杂性显然难以在短时间内阐述周全。精炼而言,若要满足此项犯罪的立案标准,首先应具备充足的证据以证实他人确实对您实施了侮辱或者诽谤行为;其次,此类行为亦需达到相应的严重程度,例如为您带来社会名誉下降、精神层面受损等实质性的危害后果。然而,何谓"充分的证据"以及"严重的程度",终究需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案情做出判断与裁决。

在公开场合侮辱他人,情节较轻的,处5天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天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如果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权益,就构成了诽谤罪,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诽谤罪是指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事实,破坏他人声誉的行为。

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1、诽谤罪的立案标准:(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诽谤罪的立案标准:(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