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如果一方有
房屋赠与的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意愿,
赠与合同是不能成立的。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赠予只是一方的给予,不需要另一方的接受与否。
赠予是赠送房屋给人,也指赠给的房屋等。
当房屋等标的物的所有权出现了单方向的转移时,这种行为就是赠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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