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买卖合同订立时,通常在条款中会明确“本
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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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后,一方若认为对方提交的合同存在单方涂改添加,只需拿出己方持有的合同或者相关
证据便是非立判。
在双方缔约过程中,如需要对已打印好的合同文本的条款调整,可直接在
一式两份的合同上做一致改动,改动之处加以双方签章更为妥当,但若不加签章,因为双方各执一份,通常也不会就是否存在单方改动发生争执。
此种
合同订立时双方意思一致的涂改添加,不同于合同订立之后的变更,后者适用《
民法典》第502条的规定。买卖合同一方
当事人认为对方提交的合同存在单方涂改,应提交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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