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妍律师事务所
成华,男,湖北高妍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专利代理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司法局律师调解员,武汉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事法律工作近10年来,办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几百起,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工作和诉讼经验。擅长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以及商业秘密等)、建设工程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工程款、工程鉴定等)、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合同纠纷、经济犯罪等。有专门的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的律师团队,以办案认真谨慎、尽职负责而获当事人普遍肯定。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直接电话或者加微信联系,联系方式为主页展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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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到期后的翌年,他人即可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注册日起算。期满前12个月内应办理续展,否则有6个月宽展期,但需支付额外费用。宽展期结束后仍未续展,商标局将注销商标。原注册人若想重新获得使用权,需重新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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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注册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专有使用权、许可使用权、处分权(如转让、投资、质押)和利益抛弃权。此外,注册人还有权根据财产继承顺序将其商标作为遗产进行继承。这些权利均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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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仿冒商标的法律制裁措施,视情况而定:情节恶劣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些制裁旨在保护商标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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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假冒商标”这一侵权行为指的是对某一注册商标所有权的侵犯,这种侵权行为的实施主体仅限于那些生产或制造与受侵害方同类产品的制造商,并不包含此类商品的销售商。销售商从其他厂商处购买商品后,擅自使用自身的销售商标取代原有的商标,并将这些商品投放至市场进行销售的行为,不构成“反向假冒商标”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