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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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中的一项基本原则。狭义的专利申请单一性原则是指一件专利申请的内容只能包含一项发明创造,不能将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发明创造作为一件申请提出。广义的专利申请单一性原则不仅包括上面所说的含意,而且还包括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次专利权。

1、审查后通知申请人修改。审查员先通知申请人进行修改,审查员在阅读申请的文件时,如果判断出申请的主题之间明显缺乏单一性的话,就会暂缓检索,先向申请人发出分案的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在指定的两个月期限内对他的申请进行修改。

专利申请单一性原则也是专利申请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指一件专利申请的内容只能包含一项发明创造,不能将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发明创造作为一件申请提出。而广义的专利申请单一性原则不仅包括上面所说的含意,而且还包括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次专利权,同样的发明创造不能同时存在两项或两项以上的专利权。

对于不符合单一性的缺陷,可以通过修改和分案来克服,分案可以是申请人主动要求分案,也可以是申请人按照审查员的要求而分案。对于不符合单一性的缺陷,可以通过修改和分案来克服,分案可以是申请人主动要求分案,也可以是申请人按照审查员的要求而分案。

专利申请单一性原则也是专利申请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其意义可有广狭两种理解。狭义的专利申请单一性原则是指一件专利申请的内容只能包含一项发明创造,不能将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发明创造作为一件申请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