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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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备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完全可以的,但前提一定要满足相关的条件,一般是一方存在欺诈的行为违背了法律的条款,再者就是合同的条款存在不公平的条款,对于另一方是可以要求撤销的。

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只要满足相应的条件,进行撤销备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也是可以的,一般想要撤销备案的施工工程的条件有存在重大误解的、一方存在欺诈行为的、违背真实意思下签订合同的等。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后可以撤销,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需要满足的条件为合同是在有重大误解、或者是一方合同当事人被另一方合同当事人(第三人)欺诈、亦或者是因被胁迫才签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