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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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1、买家应在办理流程中亲自到场,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买卖合同以备查阅。2、卖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房屋所有权证书现身处理相关事项,若该地产为夫妇共有的情况下,丈夫和妻子均需同时出席会议,并同时递交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明以及结婚证书等等其他相关文件。

房地产转让时,要办理变更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1.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卖方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及房产证原件,如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供公证授权委托书和户口本。4.买方需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及单身证明。

在办理安置房所有权转让手续时,关键资料包括:原房屋的所有权证书、拆迁安置协议及回迁证明、安置单位的资质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信息)、以及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格。确保所有法定文件齐备是顺利完成转让的重要前提。

车辆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1、卖方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买方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买方过户需单身/已婚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户籍册、契税完税证明;已婚者还需配偶证件及结婚证。卖方需身份证及房产证,如有多方共有人,需全体签字或委托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