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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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首套住房,家庭需支付至少30%的房价作为首付款,如100万元的房屋,首付款至少为3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时,首付比例不低于50%,即50万元。二手房首付款需与房主协商,但不得低于法定首付比例。部分开发商可能提供首付优惠政策,以吸引购房者。

成都市11个限购区域(含高新区西部园区等)购房首付不低于60%,贷款年限最长25年;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首付需达70%,贷款年限同样不超过25年;四川省内非限购地区首付不低于40%。

按照上海现有政策,购置第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须占房款总额的50%。对于已在本地持有房产的家庭,或者虽无本地房产但有住房贷款记录(不论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款),在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如购买的是普通自住性质的房产,首付最低需达到50%;若购买非普通自住类型的房产,首付比例则不得低于70%。

我国二套房首付比例因地而异。普遍规定,贷款购买二套房首付不低于50%,但具体标准需依据城市房地产政策。已结清首套房贷款的家庭,改善居住条件购买二套房首付不低于30%。部分地区如四川省执行比例为50%-70%,大部分省份统一降至40%。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二套房首付最低60%。因此,二套房首付比例在40%-70%之间,具体比例需参考当地政策和购房者实际情况。

首次置业者购买共有产权和政策性住宅的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非政策性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不低于35%;购买非政策性首套非普通自住房,首付款则需达到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