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
程杰律师,现为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主任,杭州市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协拱墅分会家事专委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拱墅分会公益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委员,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荣获律图网2021-2024年度优秀青年律师先“蜂”榜,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帮”帮帮团智库成员,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首届校友会理事、校友导师。业务专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法院执行等诉讼业务及公司法律顾问、不良资产尽调处置、公司股权激励等非诉业务,曾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等单位实习及工作,曾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并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资产项目及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项下项目提供尽职调查及诉讼等法律服务。 1、陈某某房屋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成功获赔案件。 2、韩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成功辩护缓刑案件。 3、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成功不予起诉案件。 4、左某涉嫌非法拘禁罪成功不予起诉案件。
咨询该律师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过程中,各方当事人需关注哪些事项当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以下几个方面需要引起特别的关注和重视:第一,充分理解哪些情形可以作为撤销的依据,例如债务人是否有故意地抛弃自身的债权,或者擅自抛弃对债权的担保权益,甚至是毫无偿债意图的情况下进行的财产无偿转让等等;其次,对于如何实际行使撤销权这个问题,必须掌握得非常精准,也就是通过向相关司法机关提起诉讼来实现撤销的目的;最后,对行使撤销权的时间节点进行严格把控也是至关重要的,根据法律规定,撤销权应该自债权人知晓或者理应知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年之内行使。

1、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2、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3、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注意三点:一是理解并确认债务人是否存在如放弃债权、取消担保或无偿转让财产等撤销事项的构成条件;二是熟悉通过司法途径,如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来实施撤销;三是遵守时效,知晓撤销事项后有一年审查期,在此期间内决定是否行使撤销权。

当前,可撤销婚姻包含两类:一是因胁迫而成立的,受害方在结婚一年内有权利申请撤销;二是被非法限制自由者可在恢复自由一年内申请,以保护自身权益。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书面申请及证明受胁迫或解救的公安机关证明或法院判决书等资料。

撤销权指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对效力瑕疵的民事法律行为予以撤销,使其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权利。形成权则指权利人依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两者均为民事权利,但作用范围及法律效果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