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终止精选解答 > 公益性岗位辞退条件

公益性岗位辞退条件

时间:2025.01.06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终止 阅读:1178人
律师解析:
具体条件是:
一、劳动者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吴中律师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吴中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专注于婚姻继承领域、劳动领域、医疗美容领域及企业法律顾问,在实践过程中处理过大量不同类型的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