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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收养手续怎么办

时间:2025.02.19 标签: 婚姻家庭 收养赡养 阅读:1198人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民政局收养手续办理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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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帆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杨帆律师,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法律功底扎实,为人热情真诚,谦和有礼,对待案件认真负责,协调沟通能力强,逻辑思维能力和组织能力卓越,多年来大量的案件积累,使得杨帆律师能够迅速判断分析案件脉路,给出精准切入方案,结合高超的庭审技巧,为数百名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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