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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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对危险驾驶罪的量刑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醉酒驾驶的程度、驾驶的车型以及是否有犯罪前科等。通常,只要行为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就会被拘留并罚款。如果该行为还触犯了其他罪行,那么将根据更严厉的法律条款来定罪和处罚。

危险驾驶罪相对不起诉的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比如酒精含量、车辆类型、路段、损害后果以及悔罪态度等。通常情况下,如果酒精浓度在150毫克/百毫升以下,且没有加重情节,同时犯罪嫌疑人态度诚恳、犯罪情节轻微,那么可以适用相对不起诉。

根据我们国家的刑法条例,关键在于要明确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中所提出的“在道路上行驶机动车辆时,若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之一者,将受到拘役和罚款的惩罚”:首先,是当驾驶人在进行飙车等追逐竞技活动并造成极其恶劣影响的行为;其次,对于那些喝酒后仍然驾车的驾驶员;再次,如果驾驶员在从事校车服务或旅客运输工作时,严重超出了额定乘客数量,或者严重超过了规定的最高速度行驶;最后,如果驾驶员在运输危险化学品过程中,违反了相关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针对危险驾驶罪的评断标准,主要涵盖了以下几种情形:首先是醉酒驾车,也就是驾驶员体内的血液酒精浓度在每100毫升中达到或超出80毫克;其次是追逐竞驶,即在高速公路上进行激烈的赛车活动;再者是严重超速行驶,以及其他可能对公众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在这些情况下,驾驶员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醉酒驾驶,从而构成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顾名思义,主要涵盖了酗酒驾驭、严重超速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共安全带来潜在威胁的行为。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规定,倘若行为人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情况下,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在公共交通管理区域内,实施无证驾驶、追逐竞驶、严重超载、醉酒驾驶机动车等行为,且情节恶劣者,便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危险驾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