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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房东能不能要转让费

时间:2025.05.30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811人
律师解析:
房东收取转让费是正常的。
转让费是指租户在店铺租期内征得房东同意后将房屋转租,把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剩余期限,连同租户的装修、原来购买的设备、经营的项目等,一并转给下一个租户,其向下一个租户收取的超过应收取房租的费用为转让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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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和房东签合同转让费可以退,具体依据合同约定执行。 转让费是受让人支付给转让人的包括现有设备、余货价款、余期租金、装饰费用、顾客群体、商号、招牌、商标等各项有形资产和无形......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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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艳军律师

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

共产党员,曾在中院工作,擅长疑难复杂案件。《北京日报》《华夏时报》等点评专家,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向前一步》《律师帮帮忙》等栏目调解嘉宾。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阅人无数,洞悉人性,多谋善断,虑无不周,识时通变,出奇制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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