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4个月。
拆迁安置基本生活费计算期限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离被
拆迁房屋之日起至得到安置后4个月止。
搬家费应当在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一次性发给。
使用临时周转房的迁往正式安置的房屋时应当再次发给。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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