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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权利义务可以继承吗

时间:2024.03.01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阅读:1084人
律师解答:
可以。
律师解析:
可以。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履行出资的责任后,就取得公司的股权,股东取得股权后对公司享有一定的权利,如获得分红、查阅公司相关会计账簿等,股东将股权进行转让后,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一并转让的,转让后权利和义务消失,所以股权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是不能继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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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如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

该协议书具体应当写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信息、公司信息、转让股权比例、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然后双方签字,写上日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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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雄涛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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