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法院管辖有哪些法律规定
时间:2025.02.24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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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我国法院在受理
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
管辖权。
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
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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