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象律师事务所
李晶律师,上海博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师事务中心(上海站)负责人,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多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知识面广,实际应用能力强,拥有全国法院的诉讼实践经验,熟悉诉讼操作流程,担任中国中小企业调解中心调解员以及四川、河南地区法院律师调解员;上海、四川、河南地区法院律师调解员;中国中小企业调解中心协会调解员;仲裁培养计划第一期青年律师;律动江湾,江湾街道,咨询律师;曾获得WHO-在紧急情况下提供精神卫生和心理支持记录等荣誉,尤其熟悉合同纠纷、刑事案件、知产案件、房屋征收纠纷、名誉权纠纷、婚姻家庭、公司纠纷等各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李晶律师在提供专业细致的法律服务的同时,追求节省的诉讼成本以及快速精准的反应。通过耐心与当事人沟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凭借专业优势为客户出具最优的应诉方案。 熟悉全国各地法院,代理案件客户包括但不限于为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外资公司等。 成功案例 1、群诉案件:作为原告代理律师与上海xx有限责任公司特许经营纠纷进行出庭应诉,成功胜诉。 2、作为被告的辩护律师代理著作权犯罪系列案件。 3、代理广东xx公司,广州xx公司等商标纠纷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代理xx出版社、xx有限责任诉深圳xx公司,义乌xx公司等著作权案件,均支持原告的诉求。 4、上海xx制品有限公司诉广东xx公司、上海xx有限责任公司票据追索权系列案件。 5、上千万的民间委托理财纠纷等案件,成功制作调解书。 6、交通事故系列案件,其中也作为保险公司的代理人进行调解,成功调解。 7、xx与北京xx公司合同商事仲裁,成功调解。 8、王xx与北京xx公司名誉权纠纷,张xx与上海xx数码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等案件,成功胜诉。 9、邓xx与李xx民间借贷案件经主持调解,成功出具调解书;陈xx与xx蒋民间借贷案件等多个民间借贷案件。 10、陈家一户房屋征收纠纷、宅基地征收等系列案件。 11、李xx、傅xx离婚等案件,以较快的时间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出具调解书离婚。 12、股东李xx与上海xx公司知情权纠纷、公司解散之诉等代理案件。 13、业主知情权纠纷等案件。 14、公司劳动仲裁案件,成功驳回申请人的赔偿金等系列劳动争议纠纷。 15、代理小朋友健康权侵权纠纷,成功调解,争取维护小朋友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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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标准,每户用地面积如果是3人及以下的,建房面积不超75平方米;4至5人的,不超110平方米;6人及以上的,不超125平方米。如果选择非耕地建房的,每档可额外增加15平方米;位于山区且能开发荒坡荒山的,每档再增加35平方米。旧村改造或下山移居项目中,拆除建筑面积超用地限额2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区,可放宽一档用地限额标准。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如下:-3人及以下家庭按3人计算,不得超过60平方米;-4人家庭按4人计算,不得超过80平方米;-5人及以上家庭按5人计算,不得超过100平方米。此外,当扩大房产面积时,新增土地面积需与原有宅基地一并计算。移居宅基地标准则需按照地区政策文件执行。

农村宅基地配置遵循“一户一宅”原则,具体标准如下:小型家庭(3人及以下)建筑总面积不超过75平方米,中型家庭(4-5人)不超过110平方米,大型家庭(6人以上)不超过125平方米。 新建、扩建、翻新及重建房屋,宅基地标准面积控制在80-120平方米。

湖北省农村宅基地规定:农用地每户上限140平方米,建设用地每户上限200平方米。城市居民建房须获国有土地使用许可,面积限100平方米内。宅基地含已建、曾建、计划建及规划性土地,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户有使用权及附属设施所有权。建房庭院面积不得超省级标准,合法宅基地每户限0.26亩,旧宅基地上限0.4亩。

农村宅基地每户面积规定因家庭规模而异。小户型(家庭成员不超过三人)不超过75平米,中等规模(四至五人)不超过110平米,大户型(超过六人)不超过125平米。新建、扩建、翻建住宅时,规范性宅基地面积在80至120平米之间。具体面积受土地类型及家庭成员人数影响,特殊情况下可能调整。遵循“一户一宅”政策,确保公平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