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李宁律师,专注刑事辩护,擅长“经济犯罪”、“公司类犯罪”、“刑民交叉”、“刑行交叉”业务,熟悉企业和公司业务,对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长期受邀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从代理的大量诉讼案件中,归纳总结了企业管理运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点,协助企业在管理运营中全面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诉讼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二审改判无罪”等良好辩护结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获得客户的肯定。 李宁律师案前调查深入细致,案件分析准确清晰、法庭辩论缜密犀利,充分保证委托案件高胜诉率。面对强势压力,李宁律师敢辩善辩的风格,原则性灵活性创造性结合的态度,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成功案例(部分)】 成功辩护广东广州某投资集团副总157亿诈骗案; 四川泸州徐某寻衅滋事二审改判无罪案; 孙某非法经营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成功; 长沙某某医疗器械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山东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徐某非吸案二审发回; 孙某某涉案400多万元诈骗,成功取保后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并最终判处缓刑; 央企总监赵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代理后成功将第一被告变更为第三被告,量刑减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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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公司不能辞退。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中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女性员工在孕期享有特殊保护,除非有重大过失,雇主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若女性员工处于特殊状况,雇主应顺延合同期限至状况解决。若其劳动权利被违法剥夺,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获得相应补偿。这一法律条款旨在保障女性员工在孕期的合法权益,确保她们在工作中不受歧视和侵害。

强调,解雇孕妇员工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能不能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在试用期内怀孕的女职工能不能辞退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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