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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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为你介绍协议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户口迁移的流程和所需材料。首先,需要准备离婚证书、明确抚养权归属的协议,以及家长和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明等。可能需要向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迁入许可。确保这些证件真实完备,以免影响后续手续。

离婚后,子女户籍迁至女方名下,需要依法进行。首先,女方得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孩子出生证明等材料,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交迁入申请。然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就能拿到《准予迁入证明》。接下来,持该证明去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取得《户口迁移证》。最后,持迁移证及户口簿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完成落户。这样,子女的户籍就顺利迁至女方名下了。

离婚诉讼结束并拿到法院判决后,办理户口迁移的具体步骤如下: 1.获得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的准入许可。 2.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或生效判决书,去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3.最后在新住址办理落户手续。

如果夫妻离婚后,孩子要迁移户口,需要先取得迁入地户籍管理机构的同意。这就需要带上离婚证、协议书、孩子的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到原来的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再把户口迁移证交给迁入地的派出所进行登记。不过,每个地方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最好还是去咨询一下当地的户籍部门。

只需申请人带上申请书、被收养人的《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没有出生证明的,必须附无利害关系的二位以上见证人,证实捡拾弃婴的经过的证明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或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到所在地行政机关进行办理上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