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离婚案件管辖如何确定
时间:2025.02.09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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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
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
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
法院起诉。
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
民法院管辖。
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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