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
樊佳佳律师,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秉持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尽可能维护当事人一点一滴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擅长业务领域包括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各类民商案件。提供审核合同、修改合同、拟定合同、婚前婚内各种协议等服务。
咨询该律师
1、注意确认对方是否善意。在出租房子时交易双方的租房动机是对于自己的安全问题很关键的一项内容;2、签订租赁合同。在出租房子时,一定要签定好租房合同,对租金、物品和租房日期等进行详细的约定,防止不必要的纠纷。

1、签订前的注意事项:签订租赁合同前要尽可能了解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如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履约能力、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如果当事人自己进行了解有困难,可以向对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查询、并且可以通过对方同行业或相关企业进行了解。2、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签订租房合同应该注意以下7个事项:第一,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第二,住房具体情况。第三,住房用途。第四,租赁期限。第五,房租及支付方式。第六,住房修缮责任。第七,违约责任。

租赁协议中的所有权非必要,债权行为执行无需物权处分。租赁期限最长20年,超期无效,可续签但限20年。不定期租赁需6个月以上书面确认。未登记备案不影响合同效力。出租方负责物品维护,除非另有约定。

1:有电器类的和家具的应该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我们这里是家具和电器价值20000左右,收2000元。具体的收取多少看你的家具和电器的价值。2:承租人必须出示他的身份证,影印一份,留作日后凭证,以防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