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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申请公租房

时间:2025.02.14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922人
律师解析:
1、公租房申请人只能在租配区域范围内工作,不能进行跨区域申请;
2、申请人具有稳定的工作收入,且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年以上社保或缴纳个税;
3、申请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且在北京没有房屋产权、居住房屋属于租赁临时房屋;
4、申请人还需提高北京市居住地的居住证明,且有连续续约。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
第四条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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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雄涛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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