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君讼律师事务所
刘律师——专职执业律师, 擅长代理: 审查起草各类合同,代写离婚协议、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反诉状、申请执行等法律文书,代为网上立案 刑事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代为办理取保候审等】 民事案件【离婚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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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执行须具备以下几个要素:首先,行为人被怀疑涉及违法犯罪活动;其次,其行为有可能会逃避法院的审判或者阻碍警方对案件进行调查工作;再次,有关证据存在毁灭风险或是在未来难以获取的可能性较高;此外,在当下需要立即查明相关事实真相;最后,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和程度,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的刑罚。

在刑事程序当中,刑事拘留证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拘留决定书》(简称),该证由公安基层执法机构在对潜在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依法拘留的时候向其发送。而另外一类就是将《拘留通知书》(简称),他主要用于向被拘留者的亲属或者所属单位传达相关信息。这两款形式各异的拘留证书,无论是哪一款,都在保证刑事拘留法律效力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们对于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保障作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公安机关有权进行刑事拘留:涉嫌流窜犯罪或有多次犯罪记录;被怀疑是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在其居所或活动场所内发现有力的犯罪证据;犯下罪行之后意图自杀、潜逃或是目前仍然在逃的人员;具有潜在可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者;无法提供真实姓名和住址,身份尚未明确的人员等等。

刑事拘留的几种主要类型针对当前正在实施犯罪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公安机关有权对其进行先期拘留:首先,(1)处于犯罪预备阶段、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到的;其次,(2)被害人或者现场目击者明确指控其为罪犯的;再次,(3)在其周围环境或住所内发现了确凿的犯罪证据的;接着,(4)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过程中的;然后,(5)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通口供可能性的;最后,(6)无法提供真实姓名、居住地址以及身份信息的;以及,(7)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

刑事拘留属于何种违法行为类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拘留这一行为,可以被视作是一种刑事违法行径。所谓的刑事拘留,实际上就是公安机关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维护司法公正,对于现阶段正在实施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或者是重大犯罪嫌疑人,在事态紧急的情况下,所采取的暂时性拘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