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范围的准确界定在商品房预售合同领域,存在多种纠纷类型,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首先,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时间为购房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及土地使用权证书;其次,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对房屋设施或者户型结构进行了单方面的变更处理;第三,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商业广告存在过度夸张或不实宣传现象;最后,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质量无法达到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标准。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时,契约中约定或符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期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卖方疏忽导致买方无法完成该业务的,买方有权解除购房协议,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处理:遇到这类问题,首先,双方要坐下来好好谈,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找仲裁机构或法院来调解。要是调解也没用,那就只能去法院起诉了。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这样才能确保纠纷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

对于开发商在未获得预售许可的情况下预售房产的行为,处罚将根据违规的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进行分类。具体来说,如果开发商预售的房屋数量少于六套,总销售额不超过50万元,将被没收非法利润,并对非法预收款处以0.5%的罚款;如果开发商预售的房屋数量在2至5套之间,或总销售额在50至300万元之间,将被处以非法利润的罚款,并加收0.8%的预付款罚金;如果开发商预售的房屋数量超过六套,或总销售额超过300万元,将被没收非法盈利,并对非法预付款处以1%的罚款。

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纠纷:1.如果是因为质量问题产生纠纷,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2.如果是因为标的瑕疵产生纠纷的,已经交付并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如果仍存在抵押,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担保或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