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藏族小伙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 先后为以下单位提供专项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拉萨市公安消防支队 西藏那曲政府 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农商银行 四川华工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工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咨询该律师
累犯标准要求较高,对于前科人员是否能适用缓刑,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前科构成累犯,一般不会给缓刑。但如果前科不构成累犯,情节较轻,真心悔过,没有再犯罪风险,对社区影响不大,还是有机会缓刑的。

我国刑法允许对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且再犯风险低的罪犯实行缓刑。但累犯和犯罪集团首犯不受缓刑。缓刑判定考虑犯罪影响及罪犯的社会适应性。

缓刑考验期结束后再次犯罪,虽不构成累犯,但视为有犯罪前科。犯罪前科指曾因犯罪受刑罚惩处。无论缓刑或实刑执行完毕,均视为有前科。再犯罪只需对新罪行处罚,不必重启已执行完毕的缓刑。

缓刑考验期结束后再次犯罪,虽不构成累犯,但视为有犯罪前科。犯罪前科指曾因犯罪受刑罚惩处。无论缓刑或实刑执行完毕,均视为有前科。再犯罪只需对新罪行处罚,不必重启已执行完毕的缓刑。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有前科不是累犯是否能判缓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