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留置权。《民法典》第二编第四分编为担保物权编,担保物权编第十九章为留置权,对留置权、留置财产、留置权人的权利义务,留置财产的处置进行了规定。......
不履行合同,即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
居间合同不存在任意撤销权。任意撤销权是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才享有的一种权利,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席静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席静律师始终坚持不断进取,注重扎实认真的学习,积累了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具备诚实可信的品格、富有团队合作精神,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善于独立分析、解决问题,尤其喜欢研究案件,能够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参与办理了涉及大量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争议等各类法律案件,并参与了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在服务企业的过程中,能有效把握企业的风险点。 专业领域: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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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证明两家企业不存在相关性关系,可前往工商局查询企业基本情况,观察其经济活动中是否存在股权关联,并查看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身份是否相同或存在潜在利益牵连。若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所有权或控制权联系,也未受第三方影响,且在经济利益上无相互依存关系,则可证明两家企业不存在相关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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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虽非严格意义上的合同,但具有合同相似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建设单位与中标者间合同即生效。若建设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更换施工团队,或中标者拒绝项目,均视为违约,需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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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与定金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法律效应和退还规则。定金是双方自愿商定的担保形式,违约方需承担相应责任,一般不可退还。而订金仅代表一方意愿的预付款,不具备担保效应,通常可以退还。在购房过程中,支付的定金一般不可退还,而订金则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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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缴纳后未开收据和加盖印章,能否退还取决于以下因素:若因非双方责任导致合同未签或未履行,或因接受定金方失误导致合同不成立或执行受阻,定金可能退还。反之则不退。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