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合同内容】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山东瑞滨律师事务所
高莹莹,山东瑞滨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国内知名院校毕业,拥有多年实战经验,办理案件数百余起。不忘初心、律己擅法,最大限度为当事人维护权益。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人身损害、劳动争议、刑事辩护。致力于专业、严谨、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最大程度解决问题、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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