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
程杰律师,现为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主任,杭州市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协拱墅分会家事专委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拱墅分会公益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委员,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荣获律图网2021-2024年度优秀青年律师先“蜂”榜,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帮”帮帮团智库成员,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首届校友会理事、校友导师。业务专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法院执行等诉讼业务及公司法律顾问、不良资产尽调处置、公司股权激励等非诉业务,曾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等单位实习及工作,曾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并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资产项目及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项下项目提供尽职调查及诉讼等法律服务。 1、陈某某房屋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成功获赔案件。 2、韩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成功辩护缓刑案件。 3、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成功不予起诉案件。 4、左某涉嫌非法拘禁罪成功不予起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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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没有义务抚养爷爷奶奶。孙子是否有义务赡养爷爷奶奶,需要看情况:其一、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孙子对祖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赡养义务需根据实际情况评估。当老人的子女无法履行赡养责任时,孙子孙女应提供经济和生活照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需抚养失去父母或父母无抚养能力的未成年孙子孙女,反之亦然。

关于孙辈是否应赡养祖父母的问题,需视情况而定。若孙辈有负担能力且子女已离世或无法履行赡养义务,孙辈应承担赡养祖父母的责任。反之,若不符合上述条件,孙辈则无赡养义务。具体情况需结合法律与道德综合判断。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关于孙子孙女对祖父母的扶养责任,既需考虑法律规定,也要结合具体情况和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相关职责:父母离世或经济困难时,孙子孙女成为首要责任者;具备经济能力且不影响自家生活时,他们有义务赡养祖父母。但这一责任并非无底线,仅适用于父母无法履行扶养责任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