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衡律师事务所
1996年始从事法律工作,2001年成为专职律师。2007年创办北京市安衡律师事务所。现为北京市安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委员会会员、北京市法学会公益法学研究会会员、北京市法律援助模范个人、北京市优秀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带领团队参加“皇城根杯”首届东城区律师辩论大赛,获得团体一等奖,个人获得优秀辩手称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调解协会第一届会员、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体育馆路街道调委会调解员。 热心公益事业,被原崇文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崇文区司法局聘为崇文区“律师普法志愿团”成员;入选东城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优秀法制宣传志愿者;参加北京市司法局举办的“法律服务村居行”启动仪式,成为首批“北京市法律服务村居行”80名公益律师之一。从业二十余年,担任政府、企事业、基金会、大学、部队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数百家次。 深厚的民商法理论基础,长期致力于婚姻家事法律事务、公司法律顾问以及房地产法律事务的研究与实践。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诉讼技巧、独到的见解和处理方法,成功代理了大量复杂、疑难案件。敬业、诚信、专业、谦逊,处事严谨细致、逻辑思维严密、办事大胆稳重,且勇于承担责任的精神,体现了周红笑律师的一贯工作作风;委托人利益至上、当事人利益最大化是她的执业追求;理想的法律服务成效让周红笑律师赢得客户的一致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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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产权冲突属于国土资源行政监管机构的职责。出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时,双方可先尝试协商,若协商无果,可移交至国土资源行政监管机构处理。该机构应在接到案卷后六个月内提出调查解决方案并给出官方处理意见。

土地产权冲突属于国土资源行政监管机构的职责。出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时,双方可先尝试协商,若协商无果,可移交至国土资源行政监管机构处理。该机构应在接到案卷后六个月内提出调查解决方案并给出官方处理意见。

在农村土地确权纠纷中,应先鼓励当事人间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商无果时,可提请地方政府依据法律进行裁决。若当事人对地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满,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一流程确保了土地纠纷能够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同时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宅基地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行政途径由乡镇政府或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如对行政处理有异议,可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向法院起诉。这些都是《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首先尝试协商,适用于公民间的冲突; 其次,涉及个人与集体或个体间的争议,由乡镇级以上政府处理; 最后,如对政府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