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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要夫妻双方都到场吗

时间:2025.05.30 标签: 婚姻家庭 家事纠纷 阅读:1052人
律师解析:
共同房产过户一般要夫妻双方都到场,个人房产过户,不涉及配偶利益的,配偶可不到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如果涉及原共有房屋权属发生变动的,应按照房屋登记的相关规定,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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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晓琴律师

湖北仁伦律师事务所

董晓琴,女,湖北孝昌县人,汉族。法学,本科,2009年通过司法考试。执业于湖北省孝昌县。2016年辅修心理学,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证书。受人之托,尽己之责,忠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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