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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借款人不知情是否有效

时间:2025.07.30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985人
律师解析:
1.债权转让无需借款人同意,但要通知对方,即便借款人不知情,转让本身在债权人受让人之间仍有效。
2.债权转让要满足合法有效、具有可转让性等条件。
3.若未通知借款人,其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有效,受让人不能要求再履行;
通知后,借款人才向受让人履行。
4.为保障受让人权益,应及时通知借款人。

案情回顾:

小胡将对小许的合法有效债权转让给小丽,转让过程中未通知小许。之后小许并不知道债权已转让,便向小胡履行了债务。小丽得知后,要求小许再次向自己履行债务,小许以不知债权转让且已向小胡履行债务为由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转让无需取得债务人(借款人)同意,但需要通知债务人。本案中,小胡与小丽之间的债权转让本身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转让行为在他们之间是有效的。
2、因为小胡未通知小许债权转让事宜,小许向原债权人小胡履行债务,其履行行为有效,小丽不能要求小许再次履行。只有在通知小许后,小许才需向受让人小丽履行债务。所以,为保障小丽的权益,小胡应及时通知小许债权转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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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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