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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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给你说说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里面说的,如果有谁在离婚案子里做被告,然后被咱们合法地叫去开庭,结果没啥大不了的原因就是不去,或者是说好要去结果又半路上跑掉了,那么,这个时候,我们法院就可以看看咱们手里头已经有的那些证据呀、事实什么的,然后就可以直接给出个结果。

当事人不到庭如何进行离婚诉讼裁决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假设对方拒绝出席法庭,但通过书面的方式向法院表达了他们的观点和意见,这种情况下,法院是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缺席进行审理并作出相应判决的。然而,假如对方既不想出庭,也未提供书面的离婚意见书供人民法院参考,那么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我们就有权利,也必须依法采取强制性的措施,例如拘传其至法庭参与诉讼活动。

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若有一方未能出席并签署离婚协议,那么这份协议就无法合法生效。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在场并且共同签订离婚协议才能够正式启动离婚程序。在这期间,若其中任何一方没有亲身前往结婚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书,那么可以视作撤销此次离婚登记申请。在诉讼离婚的环节中,如果原告的不出庭行为确实导致无法开庭审理,那么可以被理解为原告自动选择退出诉讼。

在法院进行离婚案件审理时,若被告未在传票指定时间到达法庭参加审判,那么审判庭将会按照法律程序作出对其不利的缺席判决。具体而言,原告如在收到传票后无合理理由拒绝出庭应诉或未经法庭批准擅自离开审判现场,则法庭有权力视为其自行放弃诉讼权利,按照撤诉处理案件。另外,当被告提出反诉请求时,法庭也有权作出缺席判决。至于被告,如在接到传票后无正当理由仍不出庭应诉或未经法庭允许擅自离场,同样会面临缺席判决的后果。

离婚是否必须要求双方亲自到场参与在我国法律规定中,离婚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参与并签字确认。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形可以例外,例如当原告接到法院传唤后,若无正当理由而未能按时出庭参加诉讼的话,法院可依法将其案件视为撤销诉讼处理;此外,当被告同样被法院传唤后,如无合法原因而无法出席法庭时,法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缺席审判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