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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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一方隐瞒收入是很常见的。但是,根据法律规定,隐瞒的收入应该被视为共同财产,并依法进行分配。在实践中,通过审查财产清单可以揭露这些隐藏的财富。如果能够证实一方有隐瞒行为,那么隐瞒方可能会得到较少或甚至没有财产分配,以保护另一方的权益和公正平等原则。

夫妻分居期间,个人收入属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双方可独立管理财产,分割时归属各自。离婚时,可协商或诉讼分割财产,法院按共有原则分配。若夫妻对财产有特别约定,分居期间收入非共有,法院不分割,但双方仍可协议分配。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一方是否工作获得收入,离婚时仍需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婚姻期间累积的财产均视为共同所有,无论职业和经济来源如何,双方均有权分得相应份额。原则上,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如双方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婚外情等不忠行为导致的离婚,无辜方有权要求出轨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分居期间的收入通常被视为夫妻的共有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权益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分居不能直接导致婚姻关系的消灭,只有经过合法的离婚程序才能终结婚姻关系。若存在特殊财产安排协议,则按协议处理,否则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分居期间仍视为婚姻存续期,所得收入除另有约定外,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解决,若无果可向法院申诉。法院将依据财物状况及相关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女性及无过失方利益,做出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