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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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继承人决定是否放弃其继承权必须遵循明确的时间规定。在继承行为真实发生之后,任何希望放弃继承权益的继承人应该在财产分割处理之前,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他们放弃继承的意愿。在此过程中,若无任何明确表示,将会被视为已默许接受此项继承权益。

继承权放弃协议能否被撤销放弃继承权的决定并非不可改变,然而其时效性非常重要,必须注意的是,这一变动应当早于遗产处理决策宣布之前发生。在遗产处理程序启动之后,一旦选择了放弃继承,则该继承人便无法再次参与遗产分配。然而,倘若在作出放弃继承权的决议之后,在财产分配进行前又决定撤销该项决定,且已获得其他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明确批准,那么便可视为这种反悔。

在继承财产著作权时,公正程序非强制,取决于继承人自愿。为减少争议,公正可提高法律认证度。继承人应在遗产处理前书面表达放弃继承意愿,否则视为接受。

有效。放弃遗产没有强制公证的法律要求,是否公证全凭继承人的自愿。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通常,放弃房屋所有权协议无须公证,以书面形式订立、表达双方真实意愿且内容合法即可生效,受《民法典》保护。夫妻可自行约定婚前及婚姻期间财产归属,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等,书面形式必要。若无明确约定,按法定规则处理房产。夫妻间的财产约定具有约束力,但一方对外负债(债权人知情)且为个人债务时,由该方个人资产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