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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对醉驾从轻处罚

时间:2025.07.29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阅读:1420人
律师解析:
1.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特定情形能从轻处罚
犯罪情节轻微无需判刑的,可免予刑事处罚
2.若醉驾情节显著轻微,像短距离挪车、酒精含量刚超标准且有紧急就医等特殊情况,或有自首立功情节,可从轻发落。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于醉驾案。
如实供述罪行、承认指控且愿接受处罚的,依法从宽处理。
4.醉驾致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等情节恶劣的,通常不从轻处罚。

案情回顾:

小朱醉酒后驾车回家,途中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刚超过醉驾标准。小朱称自己是因为家中孩子突发疾病,着急送医才醉驾,属于短距离行驶。交警将其移送至司法机关,司法过程中,小朱如实供述罪行,承认指控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但公诉机关认为,即便有特殊事由,醉驾本身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不应从轻处罚。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规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小朱体内酒精含量刚超标准,且是短距离挪车,有紧急送医的特殊事由,其情节显著轻微。
2、小朱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依法从宽处理。但如果小朱醉驾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等情节恶劣情况,则通常不会从轻处罚。综合来看,小朱有从轻处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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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醉驾型危险驾驶罪量刑情节的设置和运用,我们认为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1)既往驾驶记录良好,没有违章记录的; (2)驾驶行为发生在乡村道路、公共停车......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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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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