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民法典》未确定喝酒
死亡赔偿标准。
在强迫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仍劝、未护送醉酒者、未劝阻
酒后驾车致损等情形下,共同饮酒者可能担责
赔偿。
2.赔偿项目包括
死亡赔偿金、
丧葬费、被
扶养人生活费等。
死亡赔偿金按当地收入标准算二十年,六十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以上算五年;
丧葬费按当地月均
工资算六个月。
3.具体赔偿额由法院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各方过错判定。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小胡三人一起聚餐喝酒。席间,小朱明知小李患有心脏病不能喝酒,仍多次强迫小李饮酒。散席后,小朱和小胡未将醉酒的小李安全护送回家,而是让其独
自离开。结果小李在回家途中不慎摔倒,因心脏病发作死亡。小李
家属要求小朱和小胡承担
赔偿责任,小朱和小胡认为自己不应担责,双方遂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存在强迫性劝酒且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酒的行为,小朱和小胡未将醉酒的小李安全护送,他们的行为符合共同饮酒者可能担责的情形,因此小朱和小胡应对小李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
2、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具体赔偿数额由法院根据小朱、小胡的过错程度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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